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按照“关于下达2008年新增测绘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测国土函[2008] 67号)的要求,由国家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上海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基本规定》(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日前已正式启动。
为切实做好标准的起草工作,编写组编制了调研大纲,并面向全国的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开展调研。请各站高度重视本次调研工作,针对调研大纲认真组织讨论,并于2008年5月25日前将意见返回到国家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nqst@cqsm.org.cn 或nqst@sbsm.gov.cn)。
调研大纲已发送到各站的电子邮箱中(***@cqsm.org.cn),请注意查收。
国家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二OO八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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